为了贯彻落实好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及环境保护部、公安部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环规大气﹝2016﹞2号)文件精神,更好地运用道路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,逐步建立对高排放车辆的全时段、全方位监控,强化对高污染车辆的执法监管,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年度工作安排,我中心组织部分盟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人员于6月6日至6月13日赴杭州、合肥、北京三地开展了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适用情况的实地调研工作,期间分别与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、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移动式遥感监测系统和固定式(水平式、垂直式)遥感监测系统的适用情况进行了技术交流与实地考察;与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关于监管工作和遥测工作进行了探讨,为下一步全区开展遥测监测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。